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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於109/01/09董事會決議通過新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明訂每年執行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其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並且應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該辦法最近一次修訂於112/1/11。

評估年度 執行情形 評估結果
111年

本公司於111年11月委任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投資人關係協會執行本公司111年度董事會(包含其下之功能性委員會、薪資報酬及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評估期間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該機構所委派之三位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並出具有獨立性聲明,分別就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如下構面結合公司提供之文件、自評問卷及實地訪談三種方式進行評估,並依據評估結果出具績效評估報告:

  • 董事會績效評估構面:
  1. 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
  2. 董事會決策品質
  3. 董事會運作效能
  4. 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5. 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
  •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構面: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投資人關係協會於112年2月14日提出「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本公司在112年3月23日董事會報告如下結論建議及改善計畫或行動:

  • 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功能性委員會:先行評估運作機制。
  • 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發布之 GRI 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 尚無計畫。
  • 制訂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先行評估運作機制。
  • 訂定經董事會通過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先行評估運作機制。
  • 制訂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並導入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先行評估運作機制。
  • 設置專任公司治理主管:於112年3月23日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主管委任。
  • 參酌審計品質指標(AQI)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請簽證會計師提供。
  • 期中財務報告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討論決議:自112年第一季始改善。
  • 會計年度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告:尚無計畫。
  • 每年召開至少二次法人說明會:依實務需求評估。
  • 編製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股東會年報」、「年度財務報告」:已洽請翻譯社處理112年度編製英文版事宜。